为加强对市级社会星评员的管理和监督,规范星级饭店评定、复核工作,确保星级饭店检查评定质量,根据全国星评委《饭店星评员章程》有关规定,结合我市星级饭店发展实际,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研究决定聘任曾泽霞等22位同志为市级社会星评员,聘期两年,即从2011年6月1日至2013年5月31日止。
市级社会星评员须持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的任务通知书和检查证,方可从事对饭店的指导、检查、评定和复核等工作。
特此公告。
泸州市旅游星级饭店评定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市级社会星评员名单(22人)